宜昌奥体中心2026-2027年度室外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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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体中心2025-2027年度户外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奥体中心2025-2027年度户外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7月18日在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企业场外公开比选公告, 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在宜昌市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比选,采购人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比选报价 259200元 259800元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评标
情况 比选工作于2025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第一评标室进行。评审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湖北上尚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宜昌恒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参与比选。经比选委员会评审,上述4家供应商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比选委员会评审,湖北上尚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资格审查不合格。宜昌恒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不能反映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2家供应商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比选委员会评审,上述2家供应商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比选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经济进行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采购人代表:胡鑫莹 采购代理机构:朱从戎
拟成交
结果 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拟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9200元。
公示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一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49321126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00712661
3.湖北一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13886729720
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奥体中心2025-2027年度户外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7月18日在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企业场外公开比选公告, 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在宜昌市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比选,采购人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比选报价 259200元 259800元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评标
情况 比选工作于2025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第一评标室进行。评审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湖北上尚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宜昌恒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参与比选。经比选委员会评审,上述4家供应商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比选委员会评审,湖北上尚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资格审查不合格。宜昌恒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不能反映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2家供应商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比选委员会评审,上述2家供应商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比选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经济进行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领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采购人代表:胡鑫莹 采购代理机构:朱从戎
拟成交
结果 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拟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9200元。
公示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一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49321126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00712661
3.湖北一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13886729720